都市神话 - NO.14 Warri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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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要公平!权利!还有自由!”

    汉默.里克尔在广场上挥舞着拳头,眼球中泛着血丝,一身戎装的老将声音有些颤抖:“我缅怀曾经的荣光,也相信此时此刻的自己是有一颗拳拳爱国之心。有人说,爱国主义是卖国贼的最后遮羞布,但是,此时此刻,我依然希望,自己死后能够盖上星条旗!因为……我爱美利坚!我是一个战士!”

    “warriors!”

    “万岁——”

    “美利坚!”

    “呼啊——”

    退伍老兵们的丝丝银发,为这个国家奉献青春之后获得的养老金让他们无法去领取最低的生活保障,不论州议会如何一次次地提到这些,但最后已经过了三个总统的时代,依然没有获得解决。

    他们以为肯尼迪可以做到,但是肯尼迪死了。

    他们以为克林顿或许可以,但克林顿是明煮党的杂碎。

    他们以为布什或许可以,但他们的子孙和萨达姆.侯赛因战斗去了。

    这是政客们的欢乐场,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哪怕是一美元,哪怕是一美分。

    ……黑人白人甚至是那些说着西班牙语的加州人,州政斧已经关闭一周,甚至有议员同样走上了街头,军警对峙也许是曾经发生过的事情,但从来没有这样事态严峻过。

    加利福尼亚的州政斧赤字高悬,政客们想要赖账了。

    至于奥斑马这个肯尼亚的狒狒,和他们有一美分的关系?

    “……从过去,我们和德国人战斗过,和中国人也战斗过,还有越南人,更远的或许是西班牙人甚至是英国人!我们从不畏惧生死,因为荣耀高于生死!我来自德克萨斯州的农场,从开着收割机换成坦克,我为什么去?因为我是战士!如果我有全部的精力释放,对待敌人,我不会留下一分,因为我爱这里,美利坚,合众国,自由的,对战士应当有合理尊重的国度!”

    “但是!一切都不复存在,荣耀死去了,留下的只有华尔街的狂欢,见鬼去吧,我已经再也无法忍受,或许我活不过这个夏天,或许我看不到今年圣诞节的圣诞树,但那又算得了什么呢?我不希望自己临死之前,还有对一群战士们的悔恨……”

    “……我会一直战斗下去,就像我曾经做的那样!战斗!”

    汉默将军的眼眶中充满泪花,他身旁的医护人员害怕他再度晕厥过去,身上依然插着针头,镜头前,这个原本应该风烛残年的老家伙正在用他的方式和美国政斧战斗。

    政客们的肮脏心动,华尔街对石油的饥渴,一个地球养活一个国家中的少数权贵,这样的曰子,他受够了。

    战士们是工具,但他不希望成为华尔街的工具,他们是美利坚合众国的战士,仅此而已,也的确只有仅此而已。

    ……“这个老家伙看来斗志十足……”

    华盛顿广场上的雷动,从加州德州,延续了他们的光荣传统,老兵们的精神可从来没有消退过,那些在贫民街区捡拾垃圾贩卖的老家伙们眼神中陡然之间绽放出来的光彩,却也并不输给在张家大院正在搓麻将的这群老头儿。

    一支烟袅袅烧起。

    过去的曰子如何已经越发地不重要了,但此时此刻,巴拿马的军事基地中,辛里奇很清楚他的处境如何,中情局的人是不会放过他的,他甚至有过一个叛逃的念头,或许将来他会进北卡大监狱,又或许其他什么,但是不管怎么说,他的恩师汉默.里克尔的身姿确实是激励着他。

    他的父亲有犹太人的血统,也在越南战场上鏖战过。

    不论将来人如何评价当初的选择,但他心中很清楚,正如汉默将军所说的那样,他的父亲是个战士,也仅此而已,只是一个warrior而已。

    别无他求。

    他希望自己有一天,临死之前,也能够捧着星条旗,然后盖上,然后安然熟睡。

    有所决断吧!

    ……“黑歼大统领阁下,有得忙了。”

    在巴西亚马逊丛林中的一处建筑中,巫行云正在调试身上的外金属骨骼,这些合成材料的重量只有钢铁的二十分之一,但是坚硬韧姓却是十倍都不止。

    “总大将,要早做决断!”

    巫行云刚刚收声,一人突然声音冒了出来,黑暗的屋子中,灯火幽然,若不是有人出声,恐怕谁也不知道这里还有人。

    这时候,一个巨汉从黑暗中走了出来,双目如电扫过群雄,这一块屋子中,到处都是血肉,残肢断臂,血水不断渗透进入地板之内。

    正在打扫的一群混血儿眼神惶恐,始终不敢抬头看去。

    身高已经达到一米九三的张贲形象越发的彪悍,因为来了南美洲,没有地方收拾形象,他的胡须也越发地长了。

    虽然不至于如虬髯客一般,却也是虎须倒张,一开口便是嗡嗡嗡作响的震荡,让人觉得气势逼人。

    身旁站着一个高小半个头的另一巨汉,捧着战刀,也不说话,正是来到南美做特别行动的关山。

    先头说话的一人,乃是金沙江枪王杨波,他腰间有两把银色九二快枪,身上肌肉虽然不至于和张贲等人一般夸张,可是十分匀称,说话之后,便默不作声。

    关山见张贲并不说话,于是问道:“总司令,有句话,不知道当说不当说。”

    “说说看。”

    关山男的说话,但他一旦开口,必定是直指本心。

    巫行云身为第一战刀,早有和关山一较高下的心思,见关山开口,他也停止了手上的活计,只管擦拭着金属表面,腰间一柄三尺战刀落地,贴着小腿外侧锵的一声入鞘。

    张贲的沉闷声音就像是牛皮大鼓陡然砸出来的洪亮。

    腰间是一条特制的皮带,九七式迷彩服略有犀利,脚上的战靴颜色暗淡,兴许是刚刚见了血,踩一脚都是会带着粘液起来,上面红的白的杂乱无章。

    到处都是在干呕小声偷哭的混血儿。

    本地的一群洪门大佬都是没有敢跟过来的,来的,都是号称见过血最能打的双花红棍,可眼瞧着这里的动静,完全和他们不是一个路数,也不是一个级别,这生生死死就算见得多,可没见过这样疯狂的。

    人命不值钱的事情见的多了,甚至是多了去了,可这样不要命的,不太多。

    “朝廷醉翁之意不在酒,尚老板明着脱离了京城,暗地里依然是一员巨头,如今形势大好,美国人既然陷入了内外问题,想要染指南美,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倒不如做个顺水推舟的人情,先将局面打开,到时候不论如何紧张滚利,都是我们可以漫天开价的本钱。至于尚老板如何就地还钱,是朝廷的意思还是如何,都不重要了。”

    关山这般说话,俨然就是将自身和张贲的团队算是一体,这是要共同进退了。巫行云耳根子虽然强硬,却也听不得这般诛心的话,说的不好听点,巫行云能和张贲出生入死,自然是有张贲同样枉顾他国小民姓命的彪悍在。

    但最重要的一点,怕也是因为张贲的仁义贯彻的很通透,让人佩服。

    仁义之道,大境界是天下,中境界是国家,小境界是自家。

    也正因为如此,这样的人,古往今来才显得稀少,少之又少,成功者,也不过是寥寥数人罢了。

    祖龙嬴政曾这样说过:包举宇内,囊括四海。

    两千多年后,有人说过: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这便是两千多年的遥相呼应,一个开了头,一个接了尾。前一个开创了数千年之大一统核心,书同文,车同轨,人人皆华夏,人人皆强民。

    后一个,恰逢三千年未有之大变革,力挽狂澜于倒悬,终结了一个孱弱病态的屈辱世界,赶上了人类革新命运的末班车,奠定了现如今后人能够争锋称雄的基础。

    这便是至高仁义,立命于自身,言行一致,出入风范无有车千乘而不可。

    六十年以降,倾力追赶,从对手影子都看不到,到能够望其项背,整整六十年。

    现如今,便是大丈夫当如是的最好时代,也是最坏时代,一个念头,一个行动,一个思想,都会擦出火花。

    光怪陆离,种种邪魔歪道,都风起云涌。牛鬼蛇神狂欢的时代,也是群魔乱舞的时代,但只要热血尚在,便可值得慷慨赴死一次。

    巫行云的疯狂,其实是一种热爱到极致的扭曲,热爱到容不得半点委屈和瑕疵。所以,他越是热爱,便越是疯狂。

    所以,他害怕张贲是个隐藏至深的邪魔,如果是的话,唯有一战!

    ……巫行云小看了这位世界华人社团联合会的总大将,也小瞧了这位能够颠覆一国政权的总司令。

    没有权力的时候,张贲不会渴望权力。

    拥有权力的时候,张贲也不会迷恋权力。

    一切的一切,从最开始都没有改变过。

    本心本身本意,无非就是一腔热血遇邪魔,唯有五步见血,方显英雄本色!

    因为,和那些美国老兵一样,他张家猛虎,亦是敢战之士,战士二字,从未忘记!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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